朝贡、海禁、互市:近世东亚五百年的跨国贸易真相(出版书),现代,岩井茂树/译者:廖怡铮,最新章节列表,在线免费阅读

时间:2025-08-18 18:59 /游戏异界 / 编辑:桃夭夭
精品小说《朝贡、海禁、互市:近世东亚五百年的跨国贸易真相(出版书)》由岩井茂树/译者:廖怡铮所编写的历史军事、史学研究、历史风格的小说,故事中的主角是广东,洪武,互市,情节引人入胜,非常推荐。主要讲的是:27. 李龙潜的见解是,正德三年(一五〇八年)实施抽分制,朝贡之际的附搭货物贸易制度是从这一年开始转换(同谦
《朝贡、海禁、互市:近世东亚五百年的跨国贸易真相(出版书)》第31部分

27. 李龙潜的见解是,正德三年(一五〇八年)实施抽分制,朝贡之际的附搭货物贸易制度是从这一年开始转换(同引李龙潜〈明代对外贸易及其社会经济的影响〉第三三二页)。对于他的见解,笔者认为有重新检视的必要。李龙潜并未参照先介绍、正德九年(一五一四年)布政司参议陈伯献要撤回抽分制度的上奏,以及明廷对这份上奏的裁可,另外也未参照嘉靖九年(一五三〇年)汪鋐的上奏内容。相当于「祖宗旧制」的附搭货物收购制,与在一五二〇年代被认为已经成为定制的抽分制,关于这两者的关系,在正德三年或是十二年等特定的年份,因为朝廷的裁可而从者转移至者的单纯见解,果然还是难以成立。

28. 《明史》卷二百八十七,本传。

29. 顾炎武在《天下郡国利病书》第三册〈备录 址西南夷〉中,几乎全文抄录了嘉靖《广东通志》卷六十六,外志三.夷情之项目。

30. 嘉靖《广东通志》卷六十六,外志三,夷情,第一页。

31. 嘉靖《广东通志》卷六十六,外志三,夷情。又,在记录中表示,这次上奏的时间是正德四年(一五〇九年),不过若是如同李龙潜所指出的一般,这项措施是从一年就开始的话,那么上奏也应该发生在正德三年才是。引李龙潜〈明代对外贸易及其社会经济的影响〉第三二九页。另外,李金明主张,正德四年的记录是关于一年发生的泰国漂流船货物抽分,批判李龙潜将朝贡船的抽分与非朝贡船,也就是漂流船的抽分混为一谈(李金明《明代海外贸易史》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,一九九〇年,第七七页)。谈及奏请要抽分许可的实录等记录,几乎不曾明确记载是以何者为抽分对象。但是,击抽分制的论者(例如本书第二五七~二五八页所引用陈伯献的上奏、第二六一页所引用礼部的议覆),是以向非朝贡船的货物实施抽分制之事为提,而要汝均止。十六世纪在广东成为问题的抽分制度,就是超过了原本的适用范围,将非朝贡船也视为抽分的对象。故此,笔者认为这种在正德三年或是正德四年开始的抽分制度,并非是将对象限定在漂流船。

32. 《明孝宗实录》卷七十三,弘治六年三月三丁丑之条,第三页:

两广总督都御史闵珪奏,广东沿海地方多私通番舶,络绎不绝,不待比号,先行货卖。备倭官军为张越次申报,有司供亿糜费不赀,事宜止。况夷情谲诈,恐有意外之虞,宜照原定各番来贡年限事例,揭榜怀远驿,令其依期来贡。凡番舶抵岸,备倭官军押赴布政司,比对勘相同,贡期不违,方与转呈提督市舶太监及巡按等官,奏起。如有违碍,捕获问。下礼部议。据珪所奏,则病番舶之多,为有司供顿之苦。据本部所见,则自弘治元年以来,番舶自广东入贡者,惟占城、暹罗各一次。意者私舶以弛而转多,番舶以严而不至。今揭榜约,无乃益沮向化之心,而反资私舶之利。今番舶至广,审无违碍,即以礼馆待,速与闻奏。如有违碍,即阻回,而治通者罪。痈樱有节,则诸番咸有所劝而偕来,私舶复有所惩而不敢至。远足国之,于是乎在。从之。

33. 一注中所引用礼部的议覆中表示「弘治元年以来,番舶自广东入贡者,惟占城、暹罗各一次」,指出来自东南亚各国的朝贡,在这六年间只有两次的状况。郑梁生指出,「两次」这个数字其实并不正确(郑梁生《明代中关系研究以明史本传所见几个问题为中心》文史哲出版社,一九八五年,第四十页及表一)。管辖朝贡的礼部,未能正确把哪一个国家在何时有来朝贡之事,虽然有点难以置信,不过他们确实也清楚认知到,走私贸易的盛行与朝贡船只来航的减少,是一两面的关系。

34. 请参照本章注32引用资料中的礼部议覆。

35. 在本章注32所引用总督闵珪的奏文中也可以看见「有司供亿糜费不赀」。接受朝贡使节,也是强迫地造成地方官府在经费上的巨大负担。

36. 同本章注33。

37. 《明武宗实录》卷六十五,正德五年七月壬午之条,第八~九页。这个时候,据说有权的宦官刘瑾曲先例,成功认可了市舶太监毕真的要

38. 《明武宗实录》卷一百一十三,正德九年六月丁酉之条,第二页。

39. 嘉靖《广东通志》卷六十六,外志三.夷情,第七一页。另外,戴裔煊认为由吴廷举所实施的「番舶易之法」是发生在正德九年(一五一四年)(戴裔煊《「明史.佛朗机传」笺正》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,一九八四年,第十一~十二页)。其据是郑晓《吾学编》卷二十五,名臣记的〈吴尚书传〉,以及傅维鳞《明书》卷一百二十九,〈吴廷举传〉。虽然按照数据,吴廷举在正德十一年转为左布政使,正德十二年以副都御史的份从广东转出,不过在注44引用实录的正德十二年五月辛丑之条中,「至是右布政使吴廷举……」的记录,并未明确地表达出时间。因此,戴裔煊主张,认为抽分制在正德十二年扩大实施是错误的。不过,嘉靖十四年序刊本《广东通志初稿》卷七,秩官上.明.布政司左布政使的项目中,有「吴廷举,本司右布政升,正德十二年任」(第二三页);换言之,他在正德十二年,也有一段期间担任左布政使。另外,若是自正德九年起实施「番舶易之法」,那么无法说明正德十二年五月辛丑之条中的「命……榷十之二,解京及存留饷军者,俱如旧例。勿执近例阻遏」。正德九年,基于广东布政司参议陈伯献的奏请,下令定期朝贡船以外的船只所带来的货物不实施抽分,也就是不承认贸易之令复活。这里的「近例」,如果不是用这项复活的令来思考,无法解释实录上的记录。假使如同戴裔煊的主张,从正德九年就开始实施「番舶易之法」,那么在正德十二年,应该就没有必要说出「勿执近例阻遏」。另外,戴裔煊写,陈伯献奏请强化令是在葡萄牙来航(正德十二年)之的事,这是错误的。关于陈伯献奏请的记录,可以在实录的正德九年六月丁酉之条中看见(请参照本章注38)。

40. 《筹海图编》卷十二,经略.开互市,第九十页。郑晓是博学多闻之人。同时代的人们评论他为「雷礼愽古,郑晓通今」,可以在查继佐《罪惟录》列传卷十三,〈谏议诸臣列传〉,与尹守衡《皇明史窃》卷六十五,〈曾、杨、罗、王、崔、郑、雷列传〉看见。

41. 《西斩集》这本文集,在《千顷堂书目》等作中也看不见记录。

42. 在本书第二五七~二五八页引用陈伯献的反对论中,可以看见这一句词语。

43. 《明武宗实录》卷六十七,正德五年九月癸未之条,第十五页中,正德三年、四年行抽分的内容中,除去象牙、犀牛角、鹤到京师的物品,广东当局奏请将相当于银一万一千二百多两的蘓木等卖出,充当军饷,户部认可。引李龙潜〈明代对外贸易及其社会经济的影响〉第三二九页。

44. 《明武宗实录》卷一百四十九,正德十二年五月辛丑之条,第九页:

命番国贡并装货舶船榷十之二,解京及存留饷军者,俱如旧例。勿执近例阻遏。先是两广民私通番货,引外夷,与贡者混以图利,招亡命,略买子女,出没纵横,民受其害。参议陈伯献请治之,其应供番夷,不依年分,亦行阻回。至是右布政使吴廷举巧辩兴利,请立一切之法。按官及户部皆而从之。不数年间,遂启佛朗机之衅。副使汪鋐尽剿捕,仅能胜之。于是每岁造船铸铳为守御,计所费不赀。而应供番夷,皆以佛朗机故一概阻绝,舶货不通矣。利源一启,为患无穷,廷举之罪也。

45. 嘉靖《广东通志》卷六十六,外志三.夷情中可以看见关于抽分制度的记录。其中记载:「正德十二年,巡两广都御史陈金会勘副使吴廷举奏,或仿宋朝十分抽二……」(第十二页)。正德十二年的上奏,虽然有可能是总督陈金以下,由广东省诸官的联名所提出,但是特别举出巡(总督)和「副使」(实际上是右布政使)的名字,实为不自然。因此,实际的情况应该是吴廷举提案,其他官员赞同,而由总督陈金上奏。吴廷举的传记在《明史》卷二百、崔铣〈吴尚书传〉《洹词》卷十二,三仕集,第三六~四十页。据这些资料,吴廷举除了辅佐总督陈金,活跃于镇广东的叛之外,也曾经因为与宦官严重的对立,而下锦卫狱。被评论为「面如削瓜,敝带穿,不事藻饰,言行必自信,人莫能夺」,是位铁骨铮铮的汉子,也因此常惹来烦和冲突。实录编者加上人社公击的言词在内,应该也是和吴廷举的个有所关系吧!

46. 《明武宗实录》卷一百九十四,正德十五年十二月己丑之条,第三页。

47. 嘉靖《广东通志》卷六十六,外志三.夷情,第五七页。

48. 关于葡萄牙与中国之间的涉和通商关系,详可以参考爬梳许多葡萄牙方面数据的Chang T’ien-tsê(张天泽), Sino-Portuguese Trade from 1514 to 1644, Leiden : E. J. Brill, 1934, Charles Ralph Boxer, Fidalgos in the Far East, 1550-1770, The Hague : M. Nijhoff, 1948, Hong Kong : Oxford University Press, 1968, 以及引张增信《明季东南中国的海上活》上编、林子升《十六至十八世纪澳门与中国之关系》(澳门基金会,一九九八年)。

49. 于本书第二六一页提及御史何鳌的上奏,以及本章注44所引用的实录编者之按语。

50. 严从简《殊域周咨录》中提到「按四夷使臣多非本国之人,皆我华无耻之士,易名窜,窃其禄位者」,指出从外国来的朝贡使节团中混杂着许多华人,也提及了巨蹄的例子(严从简《殊域周咨录》,卷八,暹罗,第二八一~二八二页)。早从这个时代开始,由华南地区经由南海,扩及东南亚各地区的商业情报路径中,华人扮演着重要的角。在葡萄牙的史俐中,也有像知名的火者亚三一般的「汉」。张彬村将这样的状况,以东南亚域华人的「散置网」(分散的网络)之用语来表现(张彬村〈十六至十八世纪华人在东亚域的贸易优〉《中国海洋发展史论文集》(三),中央研究院三民主义研究所,一九八八年,第三五五页以下)。

51. 《明武宗实录》卷一百九十四,正德十五年十二月己丑之条,第三页:

严加约,夷人留驿者,不许往来私通贸易。番舶非当贡年,驱逐远去,勿与抽盘。廷举倡开事端,仍行户部,查例革。诏悉如议行之。

52. 《明世宗实录》卷二,正德十六年五月庚申,第十四页。

53. 当时,支持抽分者高唱的是,对附搭货物实施的抽分,会毫无例外地充当军饷。隆庆初年在漳州「解除海」,也就是福建巡肤纯泽民上奏,请官方承认民间商船出海贸易之际,恐怕也是以填补军费的不足作为借,来回避与祖宗之法的矛盾吧!其,在漳州对海外贸易的课税是以「陆饷」、「饷」之名目施行,为这个推测提供了左证。

54. 几乎在同一时期,曾任顺德知县的御史丘隆上奏,表示应该拒绝葡萄牙的朝贡要

55. 《明武宗实录》卷一百九十四,正德十五年十二月己丑,第三页。

56. 《广东通志初稿》卷三十,番舶,第十五页。这项率直的记录,在嘉靖《广东通志》、万历《广东通志》中遭到删除。之所以如此,应该是被认为吼心了内部实情之故吧!

57. 关于海副使,在《筹海图编》卷五,第八页,浙江兵防官考中的说明如下:

巡视海副使(旧制以侍郎都御史领之。洪武三十年,始领于按察副使,统理浙海,住札宁波。近因地方多事,各郡俱设兵备,以分巡兼之。其沿海兵粮,则海督理如故不分也)。

58. 汪鋐〈兵部奏陈愚见以弭边患事〉黄训编《名臣经济录》卷四十三,兵部,职方之下,第一~二页。

59. 《明武宗实录》卷一百九十四,正德十五年十二月己丑之条,第二页。

60. 在仿造役茅上立下大功的巡检何儒,来以上元县主簿的分在南京从事役茅的制造(引戴裔煊《「明史.佛朗机传」笺正》第二四页)。另外,汪鋐历经浙江左布政使、南赣巡等职务,成为都察院都御史。嘉靖九年,汪鋐提出战略,在和蒙古对峙的宣府以西边镇上,以置搭葡萄牙役茅的墩台以及城堡的方式,阻止骑马军团的入侵(汪鋐〈再陈愚见以弭边患事〉黄训编《名臣经济录》卷四十三,兵部,职方之下,第三~七页)。之,汪鋐又升任兵部尚书。《明世宗实录》卷一百一十八,第十三页,嘉靖九年十月癸酉之条。

三、抽分制度的确立

就这样,驱逐葡萄牙船只的广东一改过往方针,严格限制外国船只的易。《广东通志初稿》中记录:「此海舶几乎悉数遭到止,原本应该来朝贡的诸番,最近也几乎不再来了」。[61]其是在广州方面,似乎成功地回到了海朝贡的制,中止了藉由抽分制来公开认可民间贸易的歪风。然而,这不过是让公开的私人贸易,倒退回走私贸易罢了;而且还不单单只是倒退,走私贸易甚至还北上扩大到福建和浙江沿海地区。

嘉靖元年(一五二二年)七月,有消息报告:「广东贼人方甘同等下海与蕃夷往来,掠夺居民,史俐强盛(广东贼方甘同等下海通番,劫掠居民,炽甚)」,由海副使升职为按察使的汪鋐,因为率领师捕获贼众,立下功绩而获得褒赏(按察使汪鋐先任海副使,率兵捕获。事闻,诏升鋐俸一级,赐银、币)。[62]

嘉靖四年八月(一五二五年),担任浙江巡按御史的潘仿上奏表示,在福建省的「漳州、泉州等府,狡黠的军户和民户,私下建造二桅杆的大船下海,虽称之为商船,却也会施行掠夺,应当全数捕获并处罚(彰、泉等府黠猾军民私造双桅大舡下海,名为商贩,时出剽劫。请一切捕治)」,对此,兵部议覆并指示浙江及福建的巡按御史,命他们调查海船、抓捕双桅船,即使船上的货物并非外国商品,也被视为来自外国,处以流放边境卫所的充军之刑;若有官吏或军官知情不报或是意图默许使之免责,则应处以往烟瘴之地的流刑(行浙、福二省巡按官查海舡,但双桅者即捕之,所载虽非番物,以番物论,俱发戍边卫。官吏军知而故纵者,俱谪发烟瘴)。[63]

林仁川认为,葡萄牙人藉由走私贸易者许氏的引导,开始出入在浙江省宁波府洋面上双屿的时期,是嘉靖三至四年左右,也就是一五二〇年代上半叶。[64]作为走私贸易基地的双屿和浯屿(厦门洋面上的金门岛)等岛屿,以及漳州月港的兴起,和广东海副使汪鋐对葡战役的胜利其实脱不了关系。从广州被逐出的葡萄牙船,为了寻走私贸易的地点,循着福建和浙江沿岸北上。

在广州,不只是中止接受贸易船,就连朝贡船的来航也减少了,其结果是经济不景气的到来。嘉靖八年(一五二九年)两广总督林富的上奏,清楚呈现出因互市止,使地区景气恶化的认知。这份上奏陈广东的利害问题,希望朝廷重新考虑贸易问题:[65]

今以除害为名,并一切之利绝之,使军国无所于资,忘祖宗成宪,且失远人之心,则广之市舶是也。谨按明皇祖训,安南、真腊、暹罗、占城、苏门荅剌、西洋爪哇、彭亨、花、三佛齐、浡泥诸国,俱许朝贡。惟内带行商,多行谲诈,则暂却之。其辄通。又按大明会典,凡安南、剌加诸国来朝贡者,使回俱令于广东布政司管待。见今设有市舶提举司,又敕内臣一员以督之,所以痈樱徃来,懋迁有无,远人而宣威德也。至正德十二年,有佛朗机夷人突入东筦县界。时布政使吴廷举许其朝贡,为之奏闻。此则不考成宪之过也。厥犷狡章闻,朝廷准御史丘隆等奏,即行按令海官军驱之出境,诛其首恶火者亚三等。余闻风慑遯,有司自是得安南剌加诸番舶,尽行阻绝。皆徃漳州府海面地方私自驻剳。于是利归于闽,而广之市井萧然矣。夫佛朗机素不通中国,驱而绝之,宜也。祖训会典所载诸国,素恭顺与中国通者也。朝贡贸易,尽阻绝之,则是因噎而废食也。况市舶官吏,公设于广东者,反不如漳州私通之无,则国家成宪果安在哉?

(译:如今以除害为名,而止一切的利益,结果地方的军费与朝廷的需要,都无法[藉由贸易之利]丰足。忘却祖宗之成宪,失去远人之心,这就是广东市舶的现况。[中略][将葡萄牙从广东驱逐出去的]有司,更一步阻止安南、马六甲等诸番的船只来航。这些船只移至漳州府沿海,悄悄泊在当地。如此一来,利益会归于福建,广东市场趋向萧条。[中略]况且明明就在广东设置市舶的官吏,却反而远不及漳州放任私通[所获得的利益],如此的状,究竟置国家之成宪于何地?)

李龙潜与戴裔煊指出,这篇巡林富的疏文,是出自方才提及、为广州士大夫领袖的黄佐之手。[66]这份奏疏强烈诉说,伴随着抽分制度的中止,地方官府的收入减少,广东市场也失去了一直以来因为贸易而享受的利益;从这里可以看出,它是在地方人士运作下,上呈朝廷的产物。被指定为朝贡船来航地的广州丧失贸易的利益,违背「国家成宪」,放任与外国船只私通的福建省漳州,却坐收渔翁之利。这篇奏疏的特征,就是直接表现了广州方面,对事至此的强烈不

这篇奏疏接着又数广东贸易的利益,摘录如下:[67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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朝贡、海禁、互市:近世东亚五百年的跨国贸易真相(出版书)

朝贡、海禁、互市:近世东亚五百年的跨国贸易真相(出版书)

作者:岩井茂树/译者:廖怡铮 类型:游戏异界 完结: 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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